大连市妇联流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调查
2012年05月10日08:54 来源:中国妇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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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流动妇女基本情况
甘井子区下辖14个街道,地域面积479平方公里,截止到2011年6月,全区总人口110万,其中常住人口76万,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25万人,女性有13万人。从流出地构成看主要以黑龙江、吉林、内蒙古、山东、河南和本省内的农民为主;从就业情况看,除部分从事餐饮服务业和个体经商外,大多分散在工业企业中;从居住状况看,一部分集中在规模企业的集体宿舍中,一部分则以租赁的形式散居在居民区中,极少人拥有购房的能力;从年龄结构看,以20岁—50岁居多。
二、主要做法
(一)、树立责任意识,高起点谋划管理之道
区委、区政府坚持把流动妇女工作放到关注民生,维护稳定,促进和谐的高度去认识和思考,放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,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去谋划和推进,流动妇女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。
注重舆论引导。根据流动妇女工作的现实需要,把流动妇女管理工作纳入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,纳入到对街道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,广泛宣传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;教育局、人口计生局在政策制定、工作部署、年度考核等方面积极实践流动妇女同本地妇女平等待遇;群团部门开展“关注流动妇女”主题活动,通过组织流动妇女演讲比赛、文艺展演的形式宣传流动妇女典型和流动妇女管理工作先进典型,并利用政府网站大力宣传典型事迹,先后树立了张来琴、张燕等一批流动妇女典型,她们中的大部分人荣获市级荣誉称号。几年来,还发展了一批流动妇女加入党组织。
健全领导机制。区委、区政府成立了由公安、教育、人社、妇联等部门组成的甘井子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协调部署流动妇女工作,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领导小组工作汇报;其次,建立由区综治办牵头,妇联、卫生、人口计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,每年召开两次会议,集中通报流动妇女工作情况,共同商讨难点问题、重点工作;第三,由区妇联主抓,成立甘井子区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委员会,设立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顾问团,开设“流动妇女服务热线”,2008年起打造区、街道、社区三级管理模式,即建立“区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”,“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”,“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”,创设“层级管理”的长效机制,形成了自上而下,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。
坚持考核促动。建立健全考评制度,区委、区政府把流动妇女工作同民生工程同安排,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,同区域文明建设同考核。召开部门工作推进会,通过座谈研讨,业务培训等途径加速流动妇女管理工作的落实;召开行业管理现场会,以参观考察,学习观摩的形式推动行业有效开展管理与服务;召开整体工作总结会,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,采取自我总结、经验交流、评选表彰等方式,考核流动妇女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不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(二)、强化创新,高标准推行履职之举
区委、区政府把建立管理规范、行之有效的机制作为重要内容,促进流动妇女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经常化。
建立首问责任制。遵循“属地化管理、市民化待遇、亲情化服务”的原则,简化办事流程,细化目标责任,量化考核指标,由流动人口领导小组负责督办、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任务;遵循“强化管理,规范服务、惠及民生”的理念,先后出台了《流动妇女平安之家服务职责》、《流动妇女培训教育制度》、《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》、《甘井子区落实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意见》、《居住证办理流程》等重要文件,明确了流动妇女的工作重点、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。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例会、情况通报会、说明会等,力求基本情况信息化、模糊信息明确化,管控信息精确化,使流动妇女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力、扎实有效。
建立常态监督制度。针对流动妇女在工作、生活、学习中遇到的具体问题,特别是在权益维护和就业保障、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,区妇联每年都组织基层妇联干部、各界妇女代表和妇联执委深入基层、调查研究,探寻最佳解决途径;区人大、区政协定期以代表考察、委员视察的方式进行专门研究和专项督查。特别是针对流动妇女在卫生保健、未成年子女教育、困难救助等方面形成了有分量、有价值的调研文章,得到区委、区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亲笔批示,有力推动了流动妇女管理工作。
建立典型单位带动制度。运用示范先行、以点带面、全面推进的方法,有计划、有目的地持续推出设定目标好、方法措施好、管理服务好的示范单位,发挥三个作用: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。组织召开现场会,总结推广主要经验与具体做法,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流动妇女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;注重发挥典型普及推广作用,搭建横向交流平台,使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无障碍地学习交流、借鉴观摩、结队调研,在广而告之中学有样板,赶有目标。注重发挥典型培养选拔过程中的带动作用,从方案拟定到组织实践,从目标设定到效果凸显,全程实施标准化管理,动态化考核,保证典型群体的先进性和代表性。
(三)、注重多措并举,高质量唱响发展之歌
区委、区政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,坚持多措并举,推动了流动妇女管理工作的发展。实施流动妇女就业帮扶工程。针对流动女性文化偏低、技能偏弱的实际,全区大力实施民生就业工程,努力使流动妇女同享本地就业政策,共享经济发展成果。人社局、总工会、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再就业培训基地,岗前实习基地,手工制作业培训基地,开展“送培训、送岗位”、“春风行动”、“专场招聘会”、“就业信息免费发布会”等活动,为流动妇女提供菜单式培训和体验式选择,帮助流动妇女实现就业;深化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、拓展“双学双比”活动,开展“创业就业促进行动”主题活动和各类岗位竞赛,技能大赛。多年来,流动妇女培训率达80%以上,就业率达到90%以上,不挑不拣即刻上岗已成为一种现实和可能。
实施流动妇女关爱工程。在流动妇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,建立了多部门联动,多行业参与的关爱机制,增强流动妇女的认同感、安全感和幸福感。区政法委充分利用区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对流动妇女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并在区委区政府的授权下,按全区流动人口登记人数每人5元的标准为流动妇女社区服务站拨付办公经费,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流动妇女管理工作充分而有力的保障。区政府投入1000多万元建成了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,区妇联联手区计生局在中心内设立了流动妇女温馨之家,流动妇女心灵成长工作室,为流动妇女免费提供宣传教育、心理咨询、技术服务、药具发放等;在流动妇女中开展“双丝带”行动,先后投资50余万元,在“三八”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上为10余万名流动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体检。区教育局、区妇联通力合作,在全区实施了以关爱流动母亲,关心流动儿童为主要内容的“共享蓝天”行动计划,让流动儿童平等地享有教育权利,充分地享受教育资源,保证了全区流动儿童有学上,上好学。区教育局还建立了流动儿童扶助机制,每年通过慈善捐助、费用减免等多种方式帮扶流动儿童,多年来已累计帮扶4000多个孩子,帮扶资金近百万元。在街道和社区中开办家长学校,定期进行关于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训和讲座,帮助流动母亲科学教子,助推孩子健康成长。在寒暑假期间,将父母忙于打工无暇被照顾的孩子集中起来,带领他们学习、娱乐。开办“甘井子区女性大讲堂,”聘请知名学者,教育专家进行专题讲座,帮助女性提高素质和修养,提升生活品位与质量。在南关岭小学建起了全国第一个“流动儿童阳光心语室”,在辛寨子小学建起“流动儿童阳光图书馆”,辛寨子小学被评为“全国流动儿童之家”。区卫生局将流动妇女中的孕产妇儿童保健纳入属地化管理范畴,大连湾医院、辽渔医院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,大幅减免流动孕产妇生产费用、流动母亲体检费用,并为贫困流动母亲提高医疗救助和资助,被誉为“爱心医院”,受到广泛赞誉。
实施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维权工程。区公、检、法、司等部门与妇联共同构筑社会化维权网络,进行实事化维权。开设了“148”妇女法律热线、“110”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,建立“流动妇女平安之家”维权驿站,创建了6个省级“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”,在所有社区和行政村中建立了区级“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”,创办了“流动妇女法律援助中心”,推行了“人民陪审员”制度,成立了遍布街道和社区的由法官、律师、心理咨询师组成的维权志愿者队伍,全方位多角度地维护了广大流动妇女的权益。公、检、法、司认真办好涉及流动妇女的每一起案件,依法保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。借助“四五”、“五五”普法活动,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,在全区开展“法律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家庭”主题活动,扩大知晓率、提高普及率。区政协、民政局、慈善总会、团委、妇联以及14个街道还联合开展了“贫困母亲救助工程”,仅2010年,全区就有70多名流动母亲得到救助和帮扶。
三、几点建议
为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工作,区妇联联合区政法委、教育局、公安分局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辖区内流动妇女现状进行调查,调查发现:流动妇女在就业创业、医疗保健、社会保障、子女教育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焦虑和担心。为此,我们提出如下建议:
(一)、建议出台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的政策
新生代的流动人口更关注权利与发展,他们截然不同于父辈打工为糊口的简单目标,更希望在参与城市建设中更好的融入城市,享受与市民同等医疗、社保、子女教育等待遇。现实情况远非如此。他们文化偏低,技能偏弱,多数集中于城市发展所必需的,又苦、又脏、又累的工作,而他们又是收入最低,作业环境最差,居住条件最简陋的。他们希望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,但他们忙于生计,根本无暇照顾孩子,无力教育子女,无奈的看着他们沦为差生。这些孩子普遍存在自卑不自信,破罐子破摔的心理,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人生态度,改变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和评价,包括对社会治安的影响。据区政法委的数据显示:2010年1-5月份,甘井子区流动人口作案80件,逮捕流动人口作案成员126人,劳教10人,治安处罚180人,抓获逃犯18人,流动人口被打击处理人员所占比例达到被打处人员的80%以上。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2008年—2011年6月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66件,涉及264人,其中身系流动人口或其子女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达165人,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62.5%,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。长期的政策缺失必将导致负面的影响,也将直接影响城市的建设和发展。自上而下,从政策上加大对他们的倾斜力度,让流动人口在真心付出的同时也能得到应有的回报,对于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,改变他们的生存状况,象温家宝总理所说的,让人民有尊严的生活是有裨益的,也是维护稳定、促进和谐的大势所趋。
(二)、建议对承接流动人口数量众多地区进行政策性补贴
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极大增加了地区城市管理成本和财政压力。仅就教育一项来说,2006年大连市出台免除包括流动学生所有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政策后,流动儿童就以每年3500名的速度递增,不仅对我区的教育资源冲击严重,造成有限的教育资源承载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,也使教育经费不堪重负,2010年教育经费已增长至10.6亿元。据预测,到2012年,全区将新建、扩建中小学校38所,需要建设资金7.4亿元,按照现行的市、区6:4的建校资金承担比例计算,区财政承担2.96亿元,同时要承担开办费用1.5亿元,区财政教育投入压力越来越大。为此建议上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和引导,对流动人口较多地区进行财政补贴,以激励流入地政府有更大的热情和更多的能力,做好各项工作。建议补贴资金投入如下:一是有针对性的加大教育力度。适当延长流动儿童在学校教育的时间,或者提供类似“托管班”一类的辅学方式,增加流动儿童受看护教育时间,尽快缩小因地区差别、基础差别导致学习上的差别。二是兴建公益设施。流动妇女、流动儿童的教育水准、业余文化生活与市民差异明显,应大力兴建包括社区图书馆、文化活动中心、市民健身广场、露天电影院、大众洗浴中心等公益设施,并开展赠书、文化下乡、电影下乡等活动,切实从精神上、心理上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,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。三是加强关于社保实施情况监管力度。政府应加强对企业执行员工各项保障制度的监管力度,确保员工老有所养,病有所医。
| (责任编辑:闫妍、段欣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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